结婚的时候,娘家陪嫁一套房子,老公和我也出首付买了一套郊区房,结婚后,我们住在自己买的房子里,嫁妆房租出去的。
老公有一个弟弟,大学毕业后一直工资很低,我们作为大哥大嫂,一直也很帮衬他,今年他谈了一个同城女朋友,女方要求,十万彩礼,加上一套房子。
对于家庭一般的婆家,这个条件算高了,但是小叔子很心仪这个姑娘,没办法一家人只能想办法,婆家建议把我的嫁妆房送给小叔子当婚房,到时候他们经济好点了,象征性的给点补偿,一家人不要计较太多。
嫁过来几年了,婆家对我也很好,只是一想到父母给我准备了一辈子的嫁妆,拱手让人好吗?
在法律上, 嫁妆房属于私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和丈夫商议共做决定,但是私有财产,个人有权私自分配或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