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人今年都是31岁,从高中时代相恋,同一所大学同样的在北京第一家单位打拼,15年为了减少她家里反对我们婚姻的阻力,我接受她的意见通过关系回天津的国企工作,她仍在北京,之后较为顺利的完婚,她每周回天津一次。
并不富裕的家里为了婚事的彩礼、装修等等一些列花费了30万元,其中借款10万元,紧接着第一次分歧产生了,我爱人觉得婚礼所收的礼金三万元余元应该给我们,而我母亲考虑还欠着债务就没给,我爱人对此事一直记恨着;之后,到17年4月女儿出生之前,虽然也有过一些小矛盾,但都化解了。

女儿出生后,由于我在天津的收入较低,导致大部分女儿开销由她支付,对此越发怨气严重,我也能理解,也想过重新回北京打拼,但由于当时找工作花了10多万元,父母觉得才两年时间就走那钱就白扔了,我为此虽然也与父母沟通多次,但只有少许作用并未有立竿见影的效果,爱人逼我强行离职不要管父母想法,我了解父母身体,一旦如此,很可能会气倒一个,我希望爱人给我时间把父母工作做通。
今年6月份,第一次有离婚争吵,起因为我周六要去单位会同我的领导与几个政府部门一把手讨论合作,我提前告知爱人明早八点要准时到,结果早上起床后,她故意找事情拖延我,我眼看时间很紧就脾气上来和她争吵,气头上双方都表露不想过就离婚,随后她摔门而走回了娘家。中午岳母把我喊过去,由于言语中岳母较为偏向爱人且本身我自己也觉得很委屈,慢慢的语气和态度也有些过激,就和岳母吵了起来,当然这是不对的,随后几经沟通,达成和解,我也做通了我父母的工作提出离职,但由于手头有个项目未完结,单位迟迟不给办手续,一直拖到现在通过仲裁才临近解决。
之后的这段时间,虽然我认为彼此都对对方还有感情,但毕竟有过一次濒临离婚的疙瘩,感觉也不如之前了,在这段时间,彼此有过小矛盾分歧,但都不是太大的问题。
到了这次,爱人主动提出离婚,态度非常坚决,但我考虑女儿才一岁半,且我对爱人也还有感情,就不同意离婚,也在努力尝试挽回。此次离婚的助燃剂是因为,我爱人总觉得我父母把她当外人,而有些事情上我又不站出来给她撑腰,甚至多多少少还有些偏向父母。
但其实我父母并没有真正把她当做外人,只是有些事情上做的确实欠妥的,但依然她每周回来之后都会把早饭给做好,中午也都给改善生活,但由于爱人要喂女儿吃饭,最近我都会快速的对付吃两口然后我来喂孩子,让爱人安心吃饭,不过她认为我们家没人在乎她帮她喂孩子,等她吃饭的时候菜都有点凉了,而且工作日自己在北京辛苦工作,周六日还要看孩子,很累。
但我父母的想法是他们60多岁的人了,一周工作日五天她们都在帮着照顾我女儿,周六日又要做饭,也很累,想趁周六日稍微休息下。结果分歧产生了。爱人周日中午回娘家吃饭,我晚上去接她的时候,由于岳母的想法和爱人一样,认为周六日我父母也该帮我爱人分担下看孩子的事情,且我们在家都是让爱人喂孩子然后她自己吃凉饭,但我觉得这些事情过分被夸大了,很委屈,结果又和岳母吵起来了。岳母一气之下也支持爱人和我离婚……
现在我已经登门向岳母请罪认错了,讲了很多我考虑到的离婚后孩子所面临的可能存在的一系列心理畸形问题,但爱人还是很强烈的想离婚,我该怎么挽回?如果最终我努力了仍无法挽回,孩子是跟我还是跟爱人更好?恳切希望老师百忙之中能为我指点下迷津,在此万分感谢!
导师点评:
穷人家的孩子一定要把事业放第一位,爱情放第二位,因为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你当初回天津就是一个错误。你们全家都拿媳妇当牛一样使唤,工作日在北京挣钱,周末还要回来做饭喂孩子?为什么不是你喂孩子让她先吃饭,你再吃凉饭?以后周末陪她带孩子回娘家吧,这点小事不值得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