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1岁,城市户口,前几年有过短暂婚姻,无孩,只登记过未摆酒席,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现在我又遇上一男子,朋友介绍,我也比较满意,他父母不介意我比他大一两岁,我们刚认识,不知道是否应该现在告知我的婚史?
如他现在知道肯定退却,因我以前遇到一未婚男子,也是情投意合,他家听到我的婚史后,立马不同意,所以吹了。现在这个男子对我情况还比较满意,我也不想失去他,如果我想维系好这段感情,可能不应该现在告知。但我比较老实,怕自己瞒不了多久,中间人是我朋友,都是坦诚相待的,他们怕我骗他,我应该几时告知我的婚史比较合适?
导师解答:
既然是朋友介绍的,就应该早点告诉人家,不然等两个人都培养出感情了,再去说实话,这不是坑人吗?熟人介绍对象都应该事先把双方的基础条件明确告之才对,不然,相处一年半载又因为婚史的问题闹分手,其实也很浪费你的青春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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